Tuesday, February 12, 2013

20120929 人妻哲學實驗室 - 哲學大逃殺

(1) 哲學的普遍性

Jason 哲學理論是否需和科學理論一樣追求普遍性?
小小宏 追求普遍性就是要盡量讓理論的適用範圍擴大。我認為哲學家比科學家會更迫切地追求普遍性。科學家在理論的使用上會因為實用脈絡不同而有理論選擇的彈性;相較之下,(如)理論物理學家會希望找到一條能被普遍適用的理論。哲學家在討論上的角色更接近理論物理學家,是在追求普遍性。
Jason OK!
阿翰 我想確認一下,哲學家固然和科學家一樣都追求普遍性,但哲學家是否在程度上更要求普遍性?
小小宏 我想哲學家和理論物理學家追求普遍性的程度是差不多的,但在更實用脈絡的領域裡就會更重視理論使用的方便。
阿翰 所以追求普遍性會跟追求實用性衝突?
小小宏 確實有這種可能。


(2) 不自殺的理由

拿鐵 如果你是菁英高中的老師,有一個聰明的學生非基於感情(無關任何情緒)的理由想要自殺,你必須阻止他,可以提供什麼不自殺的理由?
明潔 雖然題目限制我一定要阻止學生,但我認為人本來就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死,因此「必須阻止他」的問題其實不存在。但若一定要阻止他,我會說「如果你死的話,你就不會知道不自殺的理由是什麼了!」
拿鐵 學生問:「我要活到多久才能知道這個理由?」
Kris 老師答:「想知道齁!」
艾利 我認為「無關於任何情緒的理由」太概括了,可能會使所有理由都不能不跟情緒有關。
拿鐵 學生可能只是因為找不到不自殺的理由。
艾利 可是他也沒有自殺的理由啊!
區長 他可以出於一個理性的選擇,例如他只喜歡吃雞肉,但世上不再有雞肉了。
艾利 或許所謂「找不到不自殺的理由」指的是「想不到任何可以繼續活著的理由」。
Juno 找不到不自殺的理由只是現在找不到,不是永遠找不到。
阿翰 為什麼找不到做A的理由,就一定要避免做A?
威瑪 未來發明一種可以無痛瞬間切除盲腸的技術,因為盲腸沒有功能,那要切還是不切?當然要啊!
小小宏 要在世界上找到一件「做與不做沒有差別」的事情恐怕不可能,因此這種思想實驗的情境設計不太合理。


(3) HIV篩檢同意書

小小宏 住院病患的HIV篩檢是否應取得病患同意?
包子 開始時我認為不必徵求同意,但必須告知。因為要保護其他工作人員和病患的安全。但後來得知其實現實制度是必須徵求同意的,因為如果醫院工作人員都有照工作流程走的話,其實沒有感染的風險。
小小宏 最近遇過一個病患有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症狀會包括出血,當初不知道病患有HIV,因此工作人員其實已經長期曝露在風險之中。雖然按照正常程序可以避免風險,但大部分的時候都不會要求全副防護。
冠宇 給醫護人員的訓練應該是要求他們在面對任何病患時都應該以同樣的防護程度進行檢查。畢竟如果僅照篩檢結果來決定防護程度時,可能會有潛伏期或偽陰性等篩不出來的情況,也可能雖然沒有某些感染疾病,但有其它感染疾病,此時反而會製造更多風險。
區長 還是應該取得同意,而當病患不同意時,由於醫護人員無法確認風險,因此此時的防護成本應由病患自負;反過來如果病患同意,但醫護人員自己擔心風險時,防護成本則應由院方擔負。
Juno 我只是想補充,未來的趨勢會讓醫護人員的檢查行為不像過去一樣親切,而會透過種種防護措施,希望大家要體諒。
小小宏 剛剛的討論多半是用比例原則來衡量應做的事,但我認為人權應是優先的,用天秤來衡量會讓我反感。另外,雖然安全防護做好確實可以有效益,但犧牲的卻是醫病關係,兩者要如何權衡依然是一個困難。
冠宇 由於愛滋病的感染途徑相當受到限制,因此在大部分的檢查過程中其實沒有防護的必要,那麼在成本的增加上應該還是相當有限。


(4) 人享有權利的理由

區長 人有什麼理由享有人權?(可以延伸的問題是:為什麼動物沒有?)
那個同學 我找不到普遍的方法證明人應有人權。我只能想到的是,因為普遍地每個人都會想要有基本的權利,所以人和人之間訂定互動規範時,就會把人權訂進去。
艾利 天賦人權的主張並不是根據事實來證立的,而是把它當成一個基本的假設,然後才能建立一套社會規範(如法律),其實這只是一個人造物、或假設,因此在哲學上就比較沒有立論的正當性。
區長 我原本的想問的是,憑什麼每一個人都可以享有人權?例如輿論經常認為罪犯其實不用有人權。我們如果可以找到一個證成的理由的話,就可以證成罪犯也有人權。
威瑪 反過來,我們也可以說因為人本來就沒有人權,因此罪犯也不必被懲罰。
那個同學 這讓我想到死刑的問題,例如當我們處死死刑犯時,是否其實也在殺人?
小竹
頌:這不是我
如果把人權視為權利,那罪犯若侵犯他人的人權,則自己的人權就算是被剝奪了,此時對罪犯的懲罰就不算侵犯罪犯的人權。


(5) 全身人造的人是人嗎?

嘉柔 全部換成人造器官的人算人還是機器人?
嫚嫚 「人」的定義不應只看外觀,人要看思想和感情表達……等等心靈現象。如果只看外表的話,可能只是斷了手臂就會喪失一些「人性」,這樣不太合理。但有些宗教可能會主張人必須有完整的肉體,但肉體其實只是心靈的載體,只要機器可以承載心靈,那機器身體依然可以是人。(有Ghost的就是人)
嘉柔 她似乎認為人和機器人可能沒有分別,那人和機器人就可以是平等的,也就不必遵守機器人三原則囉?
喜餅 剛剛談到靈魂或心靈功能,如果心靈的功能和現象主要來自大腦,那機器人的心靈功能或現象是預先設定好的嗎?
嘉柔 如果這個世界繼續少子化,所以我們開始製造機器人,直到有一天生物人類滅亡了,機器人依然可以傳承人類的文化囉?
Juno 所以這些機器人可以活上千萬年嗎?
阿翰 如果可以活上千萬年的話,就不算在各方面都與人類相同。
小小宏 我不同意,其實我們對人體的發展性沒有完全理解,說不定未來可以有技術無限延續肉體的存活。因此傳承還是可以存在。
RA 人跟機器人的分別其實並不明顯,如果一個人斷腿後接上馬腿,他就變人馬了嗎?
(Kris) (麻煩嘉柔決定一個機器人的版本)
嘉柔 我要的是現在跟我們差不多厲害(壽命也差不多、肉體強度也跟人差不多)的機器人,但未來能不能更厲害不確定,那我們應該賦與他們人性/人權嗎?
小竹 人類有一些重要的條件是機器人沒有的,例如生物遺傳的機制……等。
威瑪 剛開始的問題假設只要有心靈與自我意識的都是人,但若火星人有心靈與自我意識,但不算是人。
Juno 在剛剛的問題裡我們大致已經同意人權是彼此約定的,那現在我們要如何「賦與」機器人人權?
艾利 嘉柔一開始的想法能不能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真的是因為少子化而「必須」有機器人來傳承文化,那其實機器人製造只是「另一種」生產的機制而已,所以不會因為生產機制的差別而有差別。
行衍 原本的問題討論的是機器人會不會愈來愈像人,但其實反過來說還有另一個問題是,人在將來的生活會不會愈來愈像機器人?如果真正關心的問題是文化歷史的傳承,那在人與機器人間逐漸模糊的過程中,其實文化已經在傳承了。


(6) 鐵達尼號的救生倫理

明潔 為什麼鐵達尼號沉船時,男人要先讓婦女小孩先離開?這有沒有違反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則?有沒有歧視的疑慮?
人本來就有先天上的不平等,婦女小孩的身體本來就比較虛弱,如果不根據這些差異來建立一些差別待遇的原則和秩序,就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壞後果。這其實不是歧視,而只是人類存續的基本需求。這裡的生存並不是個人的生存欲,而是整個種族的延續需求。如果當初讓男人優先,或者沒有讓任何人可以優先,這反而會不平等。
明潔 所以意思是在災難下男人就比較沒有生存權?
因為這是特殊情況,所以必須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確實在這種緊急情況下男人沒有生存權,但這並不是不正義的。
嫚嫚 我想不必讓男人「喪失」生存權,純粹只是因為男人有更多存活的手段,所以當所有人的生存權相等的情況下,男人就有更多義務讓柔弱的人得到更多生存資源。
RA 有另一個解釋是,這裡的考慮其實跟利益最大化或生存率無關,而只是文化習慣而已。
喜餅 剛剛說因為女性是弱勢,所以女性應先被獲救。但假設救生艇在船頭,而船頭剛好的十個男生,船艉卻有一個女生,那是不是在這個情況下,船頭的十個男生還是必須等船艉的女生慢慢跑上船頭之後再讓她上船?畢竟那能精算出最有利的情況,必須有充分的知識,可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沒有人有這種知識。
所以才會需要建立一套秩序,才不用讓人在緊急時算半天算不出結論。
小小宏 但一套既定的秩序常常會無法因應現實情況而能得到適用的答案。


(7) 土地正義經濟

土地開發跟土地正義要怎麼選擇?
艾利 單談土地開發和土地正義太廣泛,其實可以限縮在個案討論,例如文林苑的例子,如果多數人都決定要都更,是不是可以讓集體意志來凌駕個人意志?我認為不行。因為每一個個人的自由都應該被最大化地保障。但若集體意志真的不能凌駕個人意志的話,是不是所得稅就沒有正當性?
我的意見是,只要個人自由的行使並不影響他人的話,就不應該侵犯。
艾利 我國憲法有規定在四種情況下可以用法律限制個人權利,四個條件中包括「增進公共利益」,那是否意味著集體意志其實還是可以凌駕個人利益?
小小宏 我認為都更問題不能被等同於集體意志凌駕個人意志的問題。例如老舊有朽壞風險的建築要被都更,但有一樓住戶不同意,這時候仍強制執行都更就不能算是用集體意志來凌駕個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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