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0, 2012

如何有效地了解論題--定義與意思


文/阿捷

當哲學家遇到問題的時候,往往都不會立即思考如何解答那道問題,而是了解清楚那道問題究竟想問什麼,也就是說,哲學家首要做的是,了解清楚那道問題是什麼意思。例如,當有人問哲學家「宇宙是否上帝創造的?」哲學家會強逼要求你先說清楚「宇宙」是什麼意思。到底,宇宙是指時空?還是所有事物的總和?如果你不能清楚地說明「宇宙是否上帝創造的?」裡的「宇宙」是什麼意思,哲學家是不會那麼著急地回答你的問題。

但不少人遇到一道問題,往往第一時間都會急不及待想辦法解答問題,而不會問那道問題的關鍵字眼的意思,有時候要直到討論到雙方面紅耳赤,爭持不斷的時候,才發現原來爭端是來自於討論開始時雙方根本沒有弄清楚問題的意思。

我不知道為什麼人們總是會有這種「遇到問題時就會立即想辦法解答問題的」傾向。人們為何有這種傾向,屬於經驗問題,要交給心理學家搜集資料,研究解答。但我猜想其中一個原因是源於人類最根深柢固的求知慾,我們總渴求了解真相,了解問題的答案,因為獲取更多的知識,對我們的生存或生活,必定更加有利。所以,當一個問題出現時,我們通常對問題本身不太感興趣,而只關心問題的答案是什麼,於是我們總是急不及待嘗試回答問題。

要改變這種習慣,就是在開始討論一個論題或解答問題的時候,我們多一點問對方與自己:「到底論題或問題裡的關鍵字眼『x』是什麼意思?」但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問一個語辭是什麼意思,與問那個語辭的定義是什麼,是兩回事。

在網上的討論之中,我發現有些人很愛問「『x』的定義是什麼?」而且以為討論之中,我們必須要問清楚關鍵字眼的定義,才能討論下去。但「語辭的定義」與「語辭的意思」並不相同,前者要求對語辭的意思作出嚴謹而清楚的界定;後者則可以通過舉例與說明其性質就足夠,較為寬鬆。

事實上,我們都很難為日常的語辭作出定義,例如,「午餐」這詞,我們難以為這詞語作出嚴格的定義,譬如現在我定義「午餐」是「中午12時至下午3時的那段時間,那個人吃了的那一頓飯(「一頓飯」不是指「吃白飯」,不贅)」。但這很容易找到反例,例如某個人在11時半吃了炒飯,到了下午2時吃漢堡包,我們都會說那個人在下午2時吃漢堡包的那一頓飯是下午茶,而不是午餐,但根據上述的定義,這頓飯卻是午餐,明顯悖理。可是,雖然我們難以為「午餐」下一個嚴謹而清楚的定義,但不代表我們不了解「午餐」的意思是什麼。

那麼,如果我們不用定義去說明一個語辭的意思,可以如何釐清語辭的意思呢?其實我們可以通過列舉範例(典型的例子)、相反的例子、相關的性質等等去說明清楚一個語辭的意思。例如「藝術品」這詞,我們難以定義「藝術品」,但可以通過以下的方法,釐清「藝術品」的意思:

藝術品,通常是一些人創作的事物,這些事物通常都很美(性質),例如油畫、音樂、詩等,都是人所共知藝術品(範例)。而電器用品、家具,通常都不是藝術品(相反的例子)。

我相信在大部分討論之中,我們都可以通過上述的方法,進一步釐清論題裡關鍵語辭的意思,而不需要為那語辭下一個定義。其實,我不太知道,為什麼有些人總愛在討論之中追問語辭的定義。正如上述所言,日常的大部分語辭,我們都難以為它們下嚴謹的定義,實際上我們認識的大部分語辭,都不是從定義中學會的,而是通過實際的應用、舉例等程序所了解的。在討論之中,追問語辭的定義,不但無助於討論,反而很可能令到討論終止。試想一下,當每一次討論道德議題時,例如討論「殺人是否不道德」時,就有人走出來問:「『道德』的定義是什麼?如果不定義「道德」,我想難以討論下去」,這些人卻不知道這樣問才是真正令討論難以進行下去。(對付這種「定義怪」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理會那個人,或是反問他:「『定義』的定義是什麼?」,或是叫他看這篇文章)

在大部分的討論裡,我們都不需要為一個語辭下定義。通常要追索一個語辭的定義的人,都是一些無聊找事幹哲學家,例如哲學家們都喜歡嘗試為「美」、「數學」、「邏輯」、「道德」等詞語下定義。哲學家們之所以要為詞辭下定義,都是有一些重要的目的,例如某些邏輯哲學家們嘗試定義「邏輯」是什麼,是想排除或者納入一些形式系統(例如二階謂詞演算)於邏輯系統之中;而在日常討論之中,我們根本無須為語辭下一個如此嚴謹的定義,也能達至討論的目的。

那麼,到底我們如何可以有效地了解論題,或進行討論呢?我建議,在討論開始時,我們盡可能令對方與自己先弄清楚論題裡的關鍵字眼的意思,了解清楚雙方會不會對這關鍵字眼的意思有不同的看法,直至大家對這關鍵字眼的意思達成大致的共識,才開始正式討論論題的內容。既使有時候,開始時大家都以為對關鍵字眼的意思有了大致的共識,到了討論中途,才發現原來大家對那字眼的意思的了解有所不同,或者某些例子不符合你心目中的意思(例如在「我們是否應該資助藝術家創作藝術」討論這論題裡,對方認為行為藝術是藝術,你卻不認同),但我們仍然可以通過各種方法作進一步解決,例如論證那例子並不屬於你心目中的意思(例如你可以說藝術的必要條件是要有實質的作品,而不只是一種行為。不論對方同意或不同意,至少可以循這途徑討論下去)、自己讓步(暫時接受行為藝術是藝術,進一步討論論題)、要對方讓步(暫時將論題改成「我們是否應該資助藝術家創作藝術,但這藝術不包括行為藝術」,再討論下去)等等。

本文轉載及修改自捷學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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